2017年1月18日9时23分,一辆装载约29吨粗苯的槽罐车,在驶经汾河大桥时与大客车相撞后跌落到汾河中,罐车粗苯发生泄漏。事故发生后,环保部、山西省市县三级政府及当地环保部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开展应对。陕西省同步开展应急监测及物资准备工作。经采取罐体打捞断源、河道改道引流、筑坝拦截吸附等措施,1月21日13时起,汾河庙前断面(入黄断面)以及下游5公里、10公里处苯浓度连续未检出。1月22日18时,运城市宣布解除应急响应,成功地避免了一起跨省界重大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经现场检测和专家测算,事故罐车实际拉载粗苯量28.66吨,共导出回收24.34吨,泄漏至汾河中4.32吨。事件发生后,运城市政府成立了事故抢险救援指挥部,制定了总体救援处置方案,组织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以及新绛、稷山、河津、万荣四县政府统筹实施断源、拦截降污、应急监测等应对措施。
断源。1月18日11时左右,消防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开始潜水作业,对事故车进行定位和车体固定后准备实施整体吊装。但由于水体流速快、流量大,工程进度受阻。前期整体吊装遇到困难后,导流工作随即开展。2辆吊车、30余辆装载机、挖掘机、卡车陆续到场展开作业,通过在事故点上下游50米处采取筑拦河坝、挖导流渠的办法,让河水绕过罐体,隔离污染物,但由于水流湍急,拦截坝合龙失败。应急救援指挥部随即召开会议,调整作战方案,确定了“打孔破拆、输转倒罐,吊装罐体”的战术措施,在前期挖掘引流渠的基础上,在罐体上开孔并架设输转泵及其管线进行倒罐,待罐体重量下降后进行吊装。1月19日16时44分,罐体内粗苯全部导出,罐体被吊至桥上,装车运离现场,事故污染源被彻底清除。
事故现场侧翻落水粗苯罐车
拦截降污。1月18日下午,根据环境保护部专家意见,稷山、河津、万荣等地汾河沿线全面开展构筑水泥管活性炭拦截坝工作。1月18日夜,环境保护部工作组到达运城市,连夜沿汾河入黄河口断面,从下游往上逐点查看了万荣、河津、稷山、新绛县汾河水质情况和水泥管活性炭吸附坝建筑情况,及时提出要根据污染团带迁移情况准确确定活性炭的投放地点和时间,最大限度保障吸附效率。19日凌晨,环境保护部工作组抵达事故现场,主持召开专题研讨会,要求河津和万荣两地加固加密吸附坝,及时更换活性炭,确保污染物在万荣县境内得到有效控制,入黄污染物浓度控制在0.15mg/L以下。因为苯比水轻,水泥管应按顺水流方向摆放并有一定间隔,水泥管上下几层要交错摆放,这样可以放置活性炭,而且活性炭的摆放高度要略高于水面。事发地下游新绛、稷山、河津、万荣四县市共筑构了36道活性炭、草帘、秸秆等吸附坝,包括4道水泥管为主体的吸附坝,并24小时值守,防止发生溃坝事件,同时定期添加吸附原材料,持续保障吸附效率。
应急监测。这次应急事故以苯为主要监测指标。监测以抓住污染团迁移轨迹、及时分析处置效果为核心。空气监测方面,事故前期在事发区域开展苯系物监测。水质监测方面,针对水质情况科学布点并加密监测频次。在监测过程中,由山西省统一调度省内监测资源,同时调集中国监测总站专家和物资支援。根据流速科学布点,调取水文数据,按照汾河流速2.5-3km/h集中力量提前布点监测,掌握污染前锋和峰值,研判污染趋势。针对地方前期监测上下游采样时间不一致,难以研判污染趋势的问题,及时提出上下游点位监测要同步采样、同步送样、同步检测。监测数据反映,自1月21日13时起,汾河入黄河口断面的苯浓度持续未检出。自21日16时起,黄河陕西韩城、渭南段各监测点苯浓度持续未检出。黄河河南三门峡各监测点苯浓度持续未检出。运城市政府于22日18时许正式终止应急响应,转为常态化管理。
新闻发布。按照突发事件舆论传播规律和突发事故新闻发布流程,新绛县“1.18”交通事故处理领导组新闻发布小组迅速与运城市新闻中心对接,确定县内县外新闻发布平台、新闻发布内容和发布时间。同时跟紧处理进展,及时撰写新闻动态消息,经领导组授权市新闻中心统一在新绛县政府网站、名城新绛微信平台、新华社山西分社刊登发布新闻。
利用水泥管活性炭吸附坝消减污染
经验总结。这次突发事件中,环境保护部及时调度、科学指导,山西省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在科学制定处置总体方案、统筹调度资源力量处置、及时科学引导舆论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首先时机把握是关键。第一时间了解事件关键信息并掌握周边环境敏感点;初步研判,及时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采取一切办法切断污染源,最大程度防止污染范围扩大。其次,应急监测是基础,应科学布点,统筹资源,协同作战;最后,科学方法是重点,应根据污染物理化特征,科学处置,严防二次污染,提高效率。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应急监测数据没有同步采样、同步送样、同步检测,对研判污染趋势造成困难。部分监测点位设置在死水区造成数据持续偏高、针对苯含量低水样采用稀释法进样导致分析误差放大。二是应对交通事故倒罐断源经验不足,缺乏危化品应急处置专家和处置队伍储备,技术支撑力量薄弱。三是筑坝难度预估、物资储备不足。部分点位未及时完成筑坝要求,活性炭等物资未能及时调集到位。